用光賦予建筑以靈魂
歐曼公共照明,以整體光環境為核心。公建設施的照明方案在具有高度視覺舒適度的同時兼顧經濟性。行政建筑、會議和娛樂設施、機場和鐵路或公交站等照明,
不僅要凸顯建筑設計,還須承擔為人們指引方向,確保人群安全。因此,公共場所照明需要采用高水平的光通量和高效的眩光控制,以提升建筑設計價值。